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地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中心拟面向国内政府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事业等单位科研人员,发布2025年度人文社科开放研究项目课题。现将课题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要求:具有相关科研能力的国内科研人员,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已获中心开放项目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2、研究基础要求:项目申报人在小城镇建设及相关领域必须具有较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当公开发表、出版过小城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产出过高质量研究报告、咨询报告等,或熟悉小城镇工作、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并能转化为高质量研究成果。课题选题必须具有创新与研究价值,不得与以往研究成果重复;
3、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名,一个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同类课题;
4、研究成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选题范围
围绕我国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统筹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当前我国城乡发展的主要问题选择研究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也可在此基础上,围绕国内小城镇和新农村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自选课题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寄送: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寄交至本中心,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ZXY@hbeu.edu.cn,申报书接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2、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委评议,经评审后给出修改和立项资助意见,报湖北工程学院科技处备案,并将评议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项目执行期不得超过2年。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项目延期,延期不能超过1年。
2、项目结项要求:(以下两个条件满足一项即可)
1)发表符合立项内容与目标相关的核心论文1篇或出版著作1部;或调研报告等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非所属市州党委、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
2)开展服务孝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向相关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课题相关技术或管理咨询,需提供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3、知识产权归属:研究成果(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明作者单位为“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或“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项目”或“Research Center of Hubei Small Town Development,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知识产权为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和课题负责人共有。
4、经费报销规定:项目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题后一次性报销,原则上不提前支付,经费使用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直接费用范围支出。
五、项目经费
1、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0.5万元。
2、经立项、评估、结项后,按项目运行产生费用实际报销。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湖北省教育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以及申请书预算。受财政预算项目管理限制,项目执行期不超过项目执行时间,逾期经费指标作废。期满根据前期成果和预期创新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六、后资助标准
凡是以第一作者署名为“湖北工程学院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或“Research Center of Hubei Small Town Development,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的CSSCI期刊论文,或调研报告等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省委、省政府部门实质性采纳的及其他情形,可以后资助0.5万元(成果水平有突破的可后资助1.0万元),以上所有资助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七、联系方式
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邮寄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432000
联系人:邵奇慧老师、黄芳华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613
中心邮箱:JZXY@hbeu.edu.cn。
湖北小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5月28日